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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政府2022年8月公开招聘20名公安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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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2147

2023/2/10 1:40:30


为适应当前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经梨树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主要用途

此次共计划招聘公安辅警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主要用于辅助日常公安业务工作及其他公安工作。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之后至2004年8月1日之前出生,含当日)。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有鸡西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而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或受到其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梨树公安分局三楼310室。(梨树区西大街与三道街交汇处)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梨树区政府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本人姓名),一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自行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在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五、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内容为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公安基本理论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相应比例,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

(三)体能测评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2.具体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根据体能测试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饮用水等物品,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提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体检与考察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同级人社局牵头公安机关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对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梨树区政府网站(http://jixilish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聘用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安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分配到该民警工作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岗前培训合格的,由梨树公安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九、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每人每月不低于2300元,连同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经费保障列入区级财政预算。退休按照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等均与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鸡西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此次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467--273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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